空气能供暖设备安装承揽合同
定作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承揽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定作安装空气能供暖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揽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 年 月___日开工,工期为 日。 2.开工后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顺延。工期总天数与计划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
3.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
1.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含税)(大写: 元整)。由乙方先行垫资,待乙方承揽工作全部完成,且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1)验收合格的,甲方在完成验收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及时修复,甲方在完成修复验收后的 日内支付给乙方。
2.甲方通过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微信支付 (2)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说明文件和国家或地方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使用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空气能行业有关标准与要求。
2.甲、乙双方约定本承揽合同定作项目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六、项目验收
定作项目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使用中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瑕疵的,不视为乙方完成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应予以修复和完善并最终达到工程验收的质量标准。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甲方有权监管质量、材料标准及进度,若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责
2
令乙方停工整改。
3.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己方有空气能供暖设备安装施工的相关资质。 2.乙方保证空气能供暖设备水路管线良好连接,电源线安全可靠,热泵机组和水管布放合理。
3.乙方组织好人员、机械及其他所需物料,及时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定作项目。因质量等原因造成返工,不能按期交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安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工程结束乙方调试完毕后由甲方验收。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终身维修。
5.乙方工作人员的意外险等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因乙方在施工中所致的人员伤亡及第三者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而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空气能供暖设备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无法正常使用的,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甲方可以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修复或者重做;乙方拒绝修复或者重做的,甲方可以拒绝验收和支付费用,同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事故,或者导致第三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3
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甲方):
日期: 年 月 承揽方(乙方):日期: 年 月日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