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监理角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现场安全监理特点
(一)建设工程大多施工场地小,工种较多,尤其到后期装修阶段,涉及的分包单位较多,交叉作业、平行作业点多,造成用电单位多,用电量大,协调难度较大。
(二)由于施工周期长,造成电线电缆容易老化、施工用电气设备损坏率大,不确定因素较多(如恶劣天气等),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造成很大的难度。
(三)施工建筑内空洞较多,应该对三保四口五临边进行重点管理。 二、安全监理内容
(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三)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定情况。
(四)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五)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業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六)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三、安全监理方法 (一)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三)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
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四)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四、安全监理主要工作程序
(一)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二)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①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②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
③起重机械拆卸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④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间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对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吊装方案,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五、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二)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五)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 [2]《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