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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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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

一、建设原则

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一项起点高、涉及面广、示范作用大、带动性强的重点农业工程,各地要切实把握以下建设原则:

一是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产品发展重点,从各地区域优势和资源特点出发,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的要求,以产品生产区域为单位投资建设;

二是基地建设要面向特色优势农产品整个产业的发展,构建优势产业群体,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名牌产品,推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鼓励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主体承担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坚持产业化开发,实现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

三是要重视现有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着力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

四是要注重机制的创新,大力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基地建设规模,提高基地建设标准,着力把核心基地和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园区;

五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行绿色技术,发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推进生态省建设,实现农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

二、建设重点和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省将重点扶持蔬菜瓜类、茶叶、柑桔和特色小水果、蚕茧、花卉苗木、双低油菜、食用菌、中药材、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设,具体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生产基地、畜牧示范小区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基地建设内容重点是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商品化生产,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不含加工设施)的配套完善,改善生产环境,推广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规模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扩大产品出口。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种植业生产基地

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对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治理,推进基地“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建设,完善配套产品质量控制、产销信息服务等产后服务功能设施。 2.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产品开发。实施农业标准化,按标准化技术规程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并通过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存、加工和注册商标等措施,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品牌农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3.产品优质化建设和高效成套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要通过品种改良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水平。重点是加强成片基地品种和技术的优化改造,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高山和海岛“微蓄微灌”高效节水技术、设施农业栽培技术等高效种植技术以及规模化、商品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提高基地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畜牧示范小区

1.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浙江省畜牧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畜牧字[2004]28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畜禽栏舍、放养场地,或对现有规模养殖场的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化改造、扩建,重点突出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吸引规模农户进小区(基地)集中饲养,建成现代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畜牧示范小区。

2.标准化饲养和高效无污染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是推广应用良种和先进饲养管理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畜禽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处理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配套完善畜产品安全检测设施和设备,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

(三)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支持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发展,突出优势产品、重点区域,采用企业连结基地带动农户的形式,把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作为建设的重点,使其成为发展外向型农业的窗口,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先进科技的场所,为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原料的产地。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茶叶、花卉苗木等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名优出口农产品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为主要建设内容。

三、项目申报和投资方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各地要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选择体现当地优势,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较

大比重的主导产业,突出一个主导产品,以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或农业局相关事业单位为建设主体,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申报1--2个项目(申报2个项目的必须是不同类型的项目,如1个种植业基地和1个畜牧小区或出口基地),2003年下达且尚未完成(未通过县级验收)的项目2004年不得申报续建。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种植业生产基地

(A)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现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原则上核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设施条件(如已完成标准农田建设,路渠配套等)和一定的种植基础;

(B)产品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基地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带的形成,并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C)当地重视,积极性较高,投资主体明确,项目建设资金落实。

(2)畜牧示范小区

(A)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展潜力较大,小区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B)项目选址、养殖规模符合小区《建设标准》。 (3)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A)当地重视出口农业的发展,优高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有工作计划和支持鼓励;

(B)所选品种具有当地区域特色,竞争力强,出口优势或潜

力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需要重点培育的产业; (C)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出口规模,农产品国际贸易有一定的基础;

(D)现有出口农畜产品已有一定规模,要求花卉苗木年出口产值在100万元以上;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等基地产品供加工出口的占60%以上;畜禽养殖达到中等出口养殖场水平,生猪年出口5000头以上、禽类年出口5万只以上、蜂和兔产品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 2.申报方法

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并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评估论证,重点要突出对产品销售体系(渠道)和其市场前景的分析论证。

申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评估论证意见)由各县(市、区)农财两局联合行文,于2004年6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一式5份,抄报省财政厅1份。

(二)投资要求

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坚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工商业主和农民投入为主。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控制在100万元(畜牧小区60万元)以内,省补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核心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开发、畜牧示范小区的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其它各类资金来源必须逐一明确。

各地要加大对核心基地、小区建设的投入,按照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争取在基地建

设的基础上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省批准下达的建设计划和投资规模组织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计划等,于省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报省农业厅相关业务处局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省对各地的项目建设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将定期进行检查、审计,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基地建设规定的内容,不得挪作他用。省补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按照《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农[1999]5号)的要求,建立专账,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我省种子种苗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育繁推一体的新型种业体系,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和引导我省农业加速向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促进粮食生产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根据浙委[20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浙江省新型种业体系建设规划》,特编制《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下称项目指南)。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做好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建设重点

实施省级种子种苗工程,旨在组织和引导全省农作物(畜禽)种业企(事)业的优势力量,加强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部门和种业企业的合作,加大优良农畜产品品种的选育与引进,以提高种子种苗质量和集约化供种为目标,健全良种引进、培育和推广体系,加快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种业开发,大力培育种业龙头骨干企业,促进种子种苗产业的现代化,提高我省优势农畜产品的良种率。

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重点是加强以下项目建设:一是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主要是围绕我省优势农作物品种,重点在优势产区建设提升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的区域性粮油和瓜果菜桑茶、中药材、花卉等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和引繁中心,提高优势作物集约化供种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建设。按照区域布局、规范化建设的

要求,重点开展以粮油、名特产品为主的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新品种的开发繁育能力。三是具有种业特色、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且发展后劲足的优势种业企业生产性良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四是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是以种猪、种羊、种禽等为重点的种畜禽场、品种资源场和优势品种种畜禽项目建设。

二、选项原则

在项目选择与安排上,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符合全省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育繁推销一体化发展方向,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或省各类项目建设计划、准备启动建设的项目;二是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主要选择对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品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重大影响的区域性、骨干性良种项目;三是向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倾斜,项目建设能带动本地区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的发展,对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新型种业体系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四是选择技术力量较强、配套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基础(具有项目使用的自有土地以及明显的品种优势)的项目进行完善和改扩建。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1.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优势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建立引繁种(果茶等良种繁育基地为母本园、采穗圃、苗圃)、组培快繁设施以及检验仪器设备、农机具购置等生产性建设。

2.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主要是试验场田间设施、考种室、挂藏室、储藏室以及考种仪器设备配套等建设。

3.畜禽良种工程。种畜禽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标准化种畜禽舍,适量引进优良种畜禽,购置仪器设备等生产性设施建设。地方良种及品种资源场以开发促保护,重点支持开发势头良好及列入资源保护的畜禽品种,优先考虑对已有的种畜禽场畜舍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建设。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在原有种业生产基础上按照拟实施的项目类别及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上述建设内容。省专项投资根据不同的建设内容予以补助,其中省粮油、瓜果菜桑茶、花卉种子种苗工程和畜禽良种工程项目省补助投资原则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省级区试站项目省补助投资控制在50万元以内。

四、项目申报范围及区域重点

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重点支持区域性优势品种的骨干种子种苗项目,适当兼顾县(市、区)级优势农产品的种子种苗生产。

1.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粮油及中药材种子工程项目申报区域重点为杭加湖平原和金衢盆地,申报品种为培育、引进、开发优质稻和双低油菜等优良品种。瓜菜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区域重点为温州、嘉兴、台州等有关县(市、区)的出口蔬菜和特色瓜菜引繁及工厂化育苗中心项目。果桑茶花种子工程项目申报区域以台州、衢州、杭州、嘉兴、绍兴、丽水等有关县(市、区)的柑桔、茶叶和花卉优势品种种苗繁育基地为重点。

2.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根据我省自然生态和作物布局,2004年申报范围为金华、台州、湖州(长兴)、绍兴(嵊州)等市(县)进行项目申报。

3.畜禽良种工程项目。申报范围必须是已经省认定的优势

畜禽品种良种场。地方良种及品种资源场,视各地良种及资源优势和开发保护条件申报。

五、项目承担单位条件

1.各县(市、区)有关种子种苗项目区域内的种业生产企(事)业或农业经济实体,并具备项目建设相应的经济能力。

2.项目承担单位须有种子种苗经营资格或技术依托单位,能提供相应的技术规程。

3.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相应的项目建成后新增流动资金的配套能力。

4.农作物种子种苗工程承担单位须自有试验及种子生产基地;畜禽良种工程承担单位须自有相应的生产用地和设施。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形成相应的良种生产能力。

5.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各有关市(县)农业局所属的种子管理站、种子公司或农科院(所),并相应承担国家或省下达的区试任务。

六、项目申报材料

1.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和同级财政局联合申报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样式见附件)及附件5份。 3.项目实施需依靠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的,必须提供项 目单位与技术支持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4.项目申报文件截止于2004年6月30日。

“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种子种苗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一、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一般控制在2年以内)、建设规模与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市场(产品)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等。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明确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附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交通、通讯、运输以及供水、供电等条件,其它公用设施情况等。

六、生产技术方案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流程与技术参数、技术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

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

八、项目建设内容。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

模(分类量化)。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说明新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造价估算;配套仪器、设备要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估算。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投资,并明确资金筹措方案。

十、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一、效益分析。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突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定量分析)。

十二、有关证明材料(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等)。各种附件(评估论证意见等)、附表、附图及资金来源证明。

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内容: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承担单位(章)

承担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编写单位(章)、人员及联系电话: 编写时间:

“六大体系建设”项目之一:

农产品、畜产品安全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立项指南

(一)申报条件

1.要有一定的检测基础条件;

2.当地领导重视农产品、畜产品安全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3.机构设置有当地批文或编委的批文; (二)建设内容和申报要求

1.建设内容:根据省农业厅下发的《浙江省农产品、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围绕市、县两级农畜产品监测站应达到的服务功能,重点配置农产品、畜产品安全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的仪器设备。

2.申报要求:请按照《浙江省农产品、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和本立项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写项目建议书,阐明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建成后能达到的功能及预期效益,一式5份上报。

(三)2004年意向建设地点

农产品安全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意向在金华市本级、舟山市本级、永康市、兰溪市、乐清市、上虞市、桐庐县、绍兴县、缙云县、青田县、文成县、椒江区、秀城区中择优选建。畜产品安全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意向在绍兴市本级、温州市本级中择优选

建。

(四)项目投资规模。

市级项目省补资金控制在50万元之内,县(市、区)级项目省补资金控制在20万元之内。

“六大体系建设”项目之二:

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项目立项指南

一、申报条件

1.有农业信息服务专门机构。机构的设立须有编委的正式批文,工作经费得到保障,能承担和履行农业信息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2.有从事信息工作专职人员。要求从事农业信息专职人员3人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一定的农业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硬件设施。局内每个科室至少有1台586以上计算机,并已开展计算机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建立起信息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申报范围

在杭州市本级、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岱山县、瓯海区、永嘉县、瑞安市、平阳县、海宁县、秀城区、长兴县、绍兴市本级、新昌县、上虞市、金东区、武义县、义乌市、兰溪市、衢州市本级、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仙居县、临海市、丽水市、莲都区、缙云县、景宁县择优选建。

三、建设内容和申报要求

1.建设内容:围绕《浙江省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通过项目建设着重解决部、省、市县联网的问题,加快农业信息的网

上交流,具体建设内容:

(1)局内网络平台和农业信息网站建设,配备服务器、交换机、计算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刻录机等必要的网络管理设备,组建宽带接入的局域网。建设和完善信息网站功能,接入并维护全省公用模块信息,发展农业部“一站通”用户。

(2)建设浙江农产品网上推介(促销)平台,与市县网站对接,并联运行。在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建立信息点,发展和培训信息员。要求有40家企业应用网上推介(促销)平台宣传企业、展示产品、发布供求、洽谈反馈。

(3)农技110示范县建设。

2.申报要求:请按照《浙江省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

和本立项指南的要求,编写项目建议书,阐明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内容、建成后能达到的功能及预期效益,一式5份上报。

四、项目投资规模

单个项目省补资金原则上控制在20万元之内。

“六大体系建设”项目之三:

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立项指南

(一)申报条件

1.有健全的机构。机构的设立须有编委的正式批文,建制,检查处罚权集中,行政执法与生产经营分离,工作经费得到保障,能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2.有精干的队伍。专职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6人以上,每年参加1次以上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培训,8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的工作和办案经验,依法办事,高效廉洁。

3.有配套设施。具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办公场所,配有执法必须的通讯工具、摄像录音、电脑复印等其他执法装备。

4.有完善的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健全的案件受理、96323举报投诉处理、调查取证、处罚审核、档案管理、执法监督、信息统计、以及工作守则、廉洁自律和评议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做到政务公开,持证上岗;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监督。

5.有工作成效。领导重视,经常开展市场巡查与咨询宣传活动,每年办理较大案件15件以上,办案正确率达到98%以上,办案质量较高,案卷规范齐全,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二)建设内容和申报要求

重点用于配套农业行政执法装备。请编写项目建议书,一式5份上报。

(三)申报范围

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市、乐清市、泰顺县、安吉县、德清县、嘉兴市、平湖市、诸暨市、新昌县、婺城区、磐安县、柯城区、开化县、椒江区、黄岩区、玉环县、莲都区、松阳县。

“六大体系建设”项目之四: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项目立项指南

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划”,我省计划用5年(2003-2007)左右的时间,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优势农作物病虫监测专业站和县级病虫测报站(点),从而形成一个覆盖全省的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治技术体系,2004年将继续建设若干个区域优势农作物病虫监测专业站。

(一) 申报条件

1.符合我省优势农作物产业布局和病虫害发生规律,区域代表性强,在区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2.从事所承担农作物病虫监测历史长,其监测数据资料代表性强,历史资料完整。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强,病虫测报防治工作成绩显著。

3.具备病虫监测预警所需的基本办公场所和实验条件,有正常开展病虫测报工作所需的经费。

4.植保机构设置明确,人员稳定,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一般6人以上,其中专职从事病虫测报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二)建设内容

按建设“五室一圃”(办公室、实验室、养虫室、标本室、档案室和观测圃)的要求,建设18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病虫

观测圃和600平方米实验办公用房,同时配备相对完善的现代化的监测实验仪器、测报工具、信息处理和可视化信息采集和制作、必要的交通工具等,在系统测报上达到自动化、可视化、网络化和规范化。

1.标准化病虫观测圃(场)

病虫观察圃主要用于在基本无人为防治病虫措施干扰的条件下,观察农作物主要病虫的发生情况,掌握农作物病虫的自然消长规律,验证预报准确性,开展病虫测报和防治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因此,观察圃选择的基本条件是地域开阔,周围500米范围内无永久性或临时性设施和无照明光源,且通电和排灌方便,在今后10-15年内不被征用的农田;可以与农业示范园区、农科实验基地等相结合;可以农用地征用或长期租用(10-15年)。根据我省优势农作物种植区域和病虫发生情况,观察圃分为水田、旱地和监测实验三大功能区块,在水田主要用于水稻和大小麦、油菜等大田作物病虫的观察;旱地主要用于蔬菜、果树等旱地作物病虫的观察;监测实验区设置诱虫灯、空中捕虫网、病菌孢子捕促器和自动气象记录仪等观测仪器,进行病虫系统监测,并在保护地区块建设100平方米温室和50平方米的简易工作用房,开展病虫害试验研究工作。观测圃(场)要求“三通”(通水、通电、通道路),四周通透围墙,并统一挂牌。

2.土建规模

新建或改建600平方米实验办公用房,具体内容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 称 办公室 病虫资料档案室 病虫预报可视化制作室 病虫标本室 病虫实验室 病虫情会商和演示中心 仪器室 病虫应急防治物品仓库 土建合计 建筑面积(m2) 120 30 30 30 60 100 30 200 600 备 注 新建或改建 3.仪器设备配置,具体内容为: 观察圃监测仪器设备病虫可视化实验室仪器

单 价 用途 名 称 型 号 数量 (万元/台) (参考) 1000W逆变器及48小2 观 诱虫灯应急电源 时电池组等 察 孢子捕捉器 SSZ-851自控 1 圃 易安装气象站 EZ-Mount Weather 1 监 及配件 Monitor II 测 日别式诱虫灯 2 仪 病虫观察圃建设 要求另附 器 调查专用车 1.25吨皮卡 1 设 便携式计算机 1 备 小计 0.6 0.5 2 1.2 金额 (万元) 备注 1.2 统购 0.5 统购 2 统购 2.4 统购 13.0 10 1.3 统购 10 1.3 统购 30.4 统购 用途 名 称 扫描仪 图形编辑机 病 虫 可 视 化 单 价 金额 型 号 数量 (万元/台) 备注 (万元) (参考) 1 0.5 0.5 统购 统 1 3.0 3.0 统购 Pro-one/RTDV系3CCD,530线,45*3 数码摄录 万像数,12倍光学 放一体机 变焦,光学防抖, 专业镜头及配件 数码照相机 800万像数 多媒体投影仪 小计 台式计算机 配套软件 打印机 传真机 小计 连续变倍 体视显微镜 激光或喷墨 1 4.0 4.0 统购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0 3.0 0.8 1 0.5 0.4 1.4 0.4 0.7 0.8 0.6 0.1 0.5 1.0 统购 3.0 统购 11.5 1 0.4 2.7 统购 0.8 统购 0.5 统购 病虫 信息 处理 设备 生物图像显微镜 8CA-V 病 虫 XTZ-E 1.4 统购 0.4 统购 0.7 统购 0.8 FA100FN 可 电子分析天平 视 智能人工 ZRX-258D 化 气候培养箱 实 电热恒温干燥箱 GZXDH.400-BSⅡ 验 室 仪 手提式压力 灭 菌 器 电冰箱 小计 合计 YXQ.SFG41.280B 230升 0.6 统购 0.1 统购 0.5 统购 0.9 5.4 50.0 器 实验室其它仪器设备及实验用品 (三)投资规模

区域优势农作物病虫监测专业站每个站投资原则上控制在100万元之内,省补资金控制在50万元之内。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病虫观测圃(场)的建设和病虫监测实验仪器、信息处理、可视化设备等配置,仪器设备由省统一采购,具体手续待立项后确定,土建(包括观测圃征地)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四)申报范围

在温州市本级、绍兴县、建德市、临海市、永康市、桐乡市、瑞安市、江山市、海宁市、松阳县择优选建。 (五)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整体建设方案、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正常维持经费保证承诺证明,编委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机构、人员设置文件等),并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作出科学评价。 (六)项目审批

1.省根据立项要求,各建设单位的整体规划、项目落实、资金来源、人员条件等、择优确定建设单位。

2.由浙江省植物保护总站分别与建设单位签定《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协议书》,具体落实建设任务。

农业结构调整和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点项目

立 项 指 南

(一)项目扶持重点

围绕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确保粮食安全,开展粮、棉、油、菜、食用菌、中药材、桑、茶、果、花卉等作物生产新技术的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项目建设以大田生产为主,重点突出先进适用技术的科技创新,如粮食作物优质高产高效技术、特色农产品优质高产综合配套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节本增效综合栽培技术等,以推动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提高粮食自给率,提高种植效益。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条件。

(1)区位和产业优势明显,所建项目促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科技含量较高,具有示范性、实用性、可看性; (2)已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建设规模;

(3)当地领导重视,技术力量雄厚,投资积极性较高。 2.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点项目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要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大田种植效益、优化品质,有一定规模,发展潜力大。其中:粮食重点实施

单季晚稻“双百”工程,面积10万亩以上;推广稻鸭共育、免耕直播、富硒营养大米、强化栽培示范等单项技术面积5000亩以上,总实施面积5万亩以上;旱杂粮面积在5000亩以上,重点推广马铃薯稻草覆盖免耕栽培技术、鲜食大豆、玉米、蚕豌豆优质高效技术、蕃薯优质栽培技术等。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重点针对生产中突出的技术难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试验和示范。

(2)当地领导重视,有一定的新技术示范工作基础,自筹资金有保障。

(3)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有较强的技术力量。 (4)工作认真负责,项目实施有扎实的保障措施。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省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技术应用示范片建设,开展相应的综合配套技术试验和相关技术培训等,单个项目省补资金控制在50万元之内。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以种植业为主,突出“新”与“优”,讲求实效,编写好项目建议书,一式5份上报。

省级农村能源示范推广项目立项指南

一、立项原则

项目建设按照省提出的生态省建设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项目安排要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相结合,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与创建绿色农业示范县相结合,与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相结合,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技术、能源生态技术模式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

二、立项条件

(一)申报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项目,要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示范村建设为重点,项目建成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二)申报养殖场能源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要有配套“沼渣、沼液”利用的农作物种植基地,沼气能充分利用。 (三)项目村、场、户要有积极性,并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项目所在市、县部门重视。

(四)项目所在的市、县农村能源部门有较好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项目建设必须专业设计和施工,工程质量有保证。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能源生态示范村建设,包括户用沼气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等;以村为单位,一般每村补助5万元,

主要用于沼气池及有关配套设施等建设。

(二)小型沼气工程建设,粪便污水进入厌氧池进行沼气发酵,进行“三沼”的综合利用,促进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以场为单位,一般每场补助5-10万元,主要用于厌氧发酵池建设、管网安装及技术服务等。

(三)沼液浸种技术推广。主要用于沼液浸种技术的培训、宣传、示范。

四、申报范围

1.在江山市、海宁市重点进行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县建设;

2.在金华市、衢州市、杭州市、嘉兴市选择20个村开展沼液浸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由各市本级负责申报;

3.在绍兴县、诸暨市、萧山区、余杭区、温岭市、淳安县、浦江县、金东区、开化县、龙游县、永嘉县、海盐县、舟山市本级、湖州市本级开展小型沼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能源生态示范村建设。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本立项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写好项目建议书,一式5份上报。

山区和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项目立项指南

利用山区和海岛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畜牧业,是加快山区和海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为支持我省山区和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和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的意见》(浙农专发[2003]100号)精神,为做好2004年项目的申报工作,特提出如下立项指南:

一、项目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以发展羊、兔、鹅、优质土鸡和地方良种猪养殖为主的特色畜牧业示范乡镇建设和畜产品产销龙头企业。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计划,草食畜禽和特种畜禽饲养基础条件较好,农户养殖积极性高,当地重视和支持,有健全的领导和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发展山羊、兔、鹅、优质土鸡和地方良种猪养殖。

2.以良种繁育、加工和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山区专业乡镇(村)或海岛为饲养基地,实行产业化经营,且有相应的技术、营销或加工力量。

3.每个乡镇扶持农户100个左右,其中有2—3个科技示范户。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财政扶持资金

1.引进良种、扩建良种繁育基地

2.建设相应的养殖栏舍、种植牧草、技术培训和产品加工等。 3.每个示范乡镇的财政补助资金控制在20万元左右。示范乡镇建设财政扶持资金直接用于农户引种、购买牧草种子、栏舍建设和良种体系建设的支出在80%以上;用于为项目服务的乡镇畜牧兽医员补助和组织管理等工作支出不高于20%。科技培训和推广经费专项用于畜牧科技培训和推广支出。

四、实施范围

在淳安县、婺城区、武义县、磐安县、永嘉县、苍南县、泰顺县、文成县、仙居县、三门县、天台县、莲都区、云和县、景宁县、龙泉市、青田县、遂昌县、松阳县、缙云县、庆元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实施,每个县原则上申报1-2个示范乡镇或畜产品产销龙头企业, 并以经济欠发达乡镇为主。

五、项目申报要求

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和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的意见》和本立项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写好项目建议书,阐明要求省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以及建成后的项目成效。项目建议书一式5份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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