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督查是管的,不负责执法,只负责对内的监察,对本单位的督查长负责,有权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机关的人民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