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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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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是可以反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是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还没有在遗产分割协议上签字,或者是已经签了字,各继承人同意的,就可以反悔。

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但是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3、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4、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伪造的遗嘱无效;

6、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7、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所立遗嘱一般有效,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除外;

8、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有效。

以下这些情况下遗嘱不生效:

1、遗嘱所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先于遗嘱人死亡;

2、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3、附有解除条件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前或之时,解除条件成就;

4、遗嘱人死亡时,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标的已不复存在。若该财产为遗嘱人生前以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所处分,则推定遗嘱人变更遗嘱。但若该财产系因其他原因而不复存在,则涉及该财产处分的遗嘱内容不发生效力。

综上所述,遗产分割协议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可以反悔。如果签订协议时,一方是以欺诈手段或者第三方实施胁迫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受欺诈方可以反悔,可向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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