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不公平投诉方法如下: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投诉,执行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
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除此外,还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
官司申请再审的流程如下:
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提出;
2、对二审人民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提出。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准予上诉的地方各级人民的第一审民事判决,即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作出的判决,在上诉期间15日内,如果当事人不上诉,上诉期限届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