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立法法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 明确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
3.、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
4.、完善全国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
5、 适应监察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
6.、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
7.、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1、超越权限的;
2、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3、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4、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5、违背法定程序的。
综上所述,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