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二)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1、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2、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3、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证据。
4、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
5、证明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证判决、裁定的证据。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是怎样的?
(l)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提起。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因此,作出终审判决的,如发现已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应依照法律规定决定进行再审,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
(2)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如不符合上述规定,审查后,应将予以驳回。
(3)由有监督权的人民提起。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人民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二、对未生效的刑事判决抗诉怎样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检察机关认为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