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不受时间的,除非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否则会一直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第八十,【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