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的行为包括为自己开具,或者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或者是充当中介让双方开具不实。凡缴纳增值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销售窗口,领取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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