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的情形,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到规定比例、董事冲突无法解决,以及其他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但如果股东权益未受损、公司有财务问题或未进行清算,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一、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的情形
(一)概括情形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二)具体情形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公司法中关于解散公司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以保护股东利益。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无法解决,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到法定比例、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或其他严重困难导致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但若是因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或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情况,则不予受理解散公司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