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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赔偿租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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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包括租房损失的赔偿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此外,财产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包括租房损失的赔偿问题

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

1、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2、动产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

三、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的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管辖。

结语

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包括租房损失的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分别采取金钱赔偿和恢复原状等不同的赔偿方式。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专属管辖,而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则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另外,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十一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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