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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清算后遇到亏损,应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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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般解散、强制解散和股东请求解散。一般解散是指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解散事由解散公司。强制解散是指主管机关或命令公司解散,包括主管机关决定和责令关闭等情况。股东请求解散是指股东提出解散请求并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分析

一、公司清算后有亏损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后,如果有亏损,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一般解散。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一般解散的原因。

强制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后如有亏损无法清偿债务,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偿。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般解散、强制解散和股东请求解散。强制解散的原因包括主管机关决定、责令关闭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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