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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