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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有孩子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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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下面九点中任何一点或者几点的有利条件,那么在双方都想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则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是以下九种:

(一)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对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己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子女随己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五)己方无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表示愿意随己方生活的。

(七)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且长期离家不回的。

(八)对方有不良嗜好、、酗酒、吸毒等恶习的。

(九)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离婚时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女方可以从照管时间长短、生活环境、收入、家庭背景、良好的教育、孩子的年龄等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夫妻双方与孩子间的关系,不因你们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孩无论由女方还是男方抚养,仍是你们双方的子女。孩子由谁抚养,这不仅仅是你们夫妻之间的事,而且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离婚的双方可以好好协商,根据上述规定,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慎重妥善地处理好这个问题。

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必须要以子女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同时结合子女的年龄与主观意愿,然后才能作出判决。如果你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最好委托一位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四)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五)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六)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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