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罪转化为贪污罪的条件包括携带挪用的潜逃、挪用后用虚假平账或销毁有关账目、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而作其它用途等。挪用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