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欠挖机款项不付,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欠债申请支付令需满足条件:只能由债权人提起督促程序,案件为给付之诉,无其他债务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债权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法律分析
一、工地欠挖机钱不给怎么办
1、欠挖掘机钱不给是属于合同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欠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督促程序中的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而且债务人也不负有履行其他债务的义务。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这里所说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支付令的送达不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拓展延伸
工地纠纷:挖机费用拖欠,工人维权无果,法律如何保障?
在工地纠纷中,当挖机费用被拖欠且工人维权无果时,法律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工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次,工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的执行程序强制对方支付欠款。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人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将提供公正的裁决和保护工人的权益。因此,工人在工地纠纷中应当积极维权,依靠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工地欠挖机钱不给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包括债权人有权提起督促程序、案件是给付之诉、债权债务关系中没有其他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额已到期且确定、支付令可送达债务人,并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书面申请。工地纠纷中,工人可通过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和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