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执行。 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执行。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将案卷及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而后又向人民提起公诉的,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有必要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由其重新审核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相应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公、检、法每个阶段的取保候审没有必然的联系,即机关侦查时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到审查起诉阶段不自然延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如:直接决定逮捕、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审判阶段也同样。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原决定机关必须发出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所以你所述自动解除是不能成立的。在你所述的案件中,机关和人民都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所以最长期限一年届满前,原决定机关都应作出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如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形的,当然应该退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