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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后归还,还需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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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后归还还需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将挪用的适用于自身非法的行为,构成挪用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挪用的数额较大,而且将其用于营利活动,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3、挪用的数额较大,如果三个月内没有还,那么构成挪用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三个月内还上了,则应承担行政责任,比如受到处分等。

挪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对象要求,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2、主要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

3、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大量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大量三个月以上未还;

4、主观方面,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明知是,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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