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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受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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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受理的基本程序是: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人民受理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不受理的,还需说明理由。

一、人民收到支付令申请后应如何处理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二、申报债权债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三、个人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个人破产后还需要还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第十二条

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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