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2021年想要起诉离婚,如果是想要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离,那首先需要看看自己的配偶或者你们之间是否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所规定的应当判离的情形,存在这些情形的话,要注意收集好证据;其次,要写一份离婚起诉状,这份诉状当中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生活状况、以及自己的诉求这三大部分内容;最后,这些东西准备好之后,便可以直接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提交诉状,等待是否受理案件的通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需要在被告的住所地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十七条 基层管辖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