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抚养孩子一方探望孩子时,不需经过对方同意。在司法实践中,当当事人行使探望权时,对方不能阻止,并尽到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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