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后,合伙人向申请对合伙企业强制清算,能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八十六条 第三款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