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在看守所归机关管辖,看守所在押人员去医院就医应由当地机关的批准。 一般的时候由主管看守所的副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五条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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