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已经转移财产,可以向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应该共同清理汇总夫妻共同财产数目。若发现一方擅自处理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必要时要尽快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提起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可以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醒的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之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将解除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一、财产保全包括哪些?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值得注意的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将解除财产保护。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藏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采取的财产保护措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法律上还存在执行保全。
二、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财产保全的措施通常是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