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指在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在进行分割时,应该首先确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婚前已经共有的财产以及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其次,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贡献和财产状况,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这个方案应该公平合理,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应该在法律程序下进行分割,确保分割结果的合法有效。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夫妻双方和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共同努力,才能达成公正合理的分割结果。
结语
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但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应公平合理,制定合理分割方案,并在法律程序下进行分割,确保分割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