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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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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二者的区别:第一,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第二,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第三,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一、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民事裁定书有什么用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一般来说,民事裁定书,也就是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民事裁定书只解决程序问题,不是判决。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二、刑事被告人如何上诉

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条件是: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也就是机关、人民对报案、控告、检举不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何罪,应否处以刑罚;判处何种刑罚;有无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解决;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等,并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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