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当地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首次登录前需先行注册;
2.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年度,之后再根据要求填写基本信息;
3.填写个体户网站和名称,并保存;
4.依次在弹出的对话框及新页面中,填写信息;
5.填写完毕后预览并核对信息,提交即可。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4、经营场地证明;
5、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6、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7、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