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2、不能办理出国手续;3、不能取得毕业证;4、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5、不能办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6、不能办理银行贷款;7、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8、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七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第五十 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的,按照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军人有前款行为被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其中,被除名的,并处以罚款。
明知是逃离的军人而招录、聘用的,由县级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