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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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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章停车怎么界定

1、违章停车界定如下:

(1)无论有无禁停标志,机动车道禁止车辆停放;

(2)距路口、桥梁50米以内禁止车辆停放;

(3)距公交车站、消防栓、消防队、医院30米以内禁止使用上述设施以外的车辆停放;

(4)禁止车辆双排停放、靠左侧停放、横向停放、逆向停放;

(5)人行道仅允许在已设置的停车泊位内停车,禁止在停车泊位外停车;

(6)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处理违章时需带什么资料

1、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2、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3、记分人本人到场;

4、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5、现金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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