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规定,包括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住址变动、在传讯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只要遵守规定,一般不会逮捕,无需担心。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让去做笔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到案。一般来讲,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一般就不会逮捕的,不必担心。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后是否需要做书面记录?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保释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不会逃离或干扰案件进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后并不需要机关立即进行书面记录。然而,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询问、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进行后续的刑事侦查工作。因此,虽然没有明确要求机关做书面记录,但在实际操作中,机关可能会记录一些必要的信息,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最终是否需要书面记录,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执法机关的裁量权。
结语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不离开所居住的地区、及时报告变动、按时到案等。只要没有违反规定,一般不会被逮捕,无需过度担心。虽然《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要求机关做书面记录,但根据具体情况,他们可能会进行询问、调查和收集证据。最终是否需要书面记录,取决于案情和执法机关的裁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