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移逃避债务的认定是:
1、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后,隐藏、转让、出售、损害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许可处分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违反人民高消费令消费的;
4、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按照人民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