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使用货币出资,则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果股东使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则需要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果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其补足出资,其他股东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起诉被告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使用货币出资,则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果股东使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则需要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果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其补足出资,其他股东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起诉被告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责任
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
二、公司股东不出资违反法律吗
公司股东不出资是违反《公司法》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结语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使用货币出资,则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果股东使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则需要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果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其补足出资,其他股东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起诉被告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