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寻求社会更好发展而进行的,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失去了老房子,但是会在现有物价基础上进行补偿。可以说拆迁出于公共利益考量,不会因为家庭纠纷未处理好影响拆迁整体行为,也就是说不会因家庭纠纷不拆迁。但是如果家庭纠纷没有处理好的可能会导致拆迁进度受到影响,进而导致拆迁落实、拆迁款发放受到影响,因此如遇拆迁,尽可能在拆迁协议签署前解决好家庭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