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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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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管辖的确定是:

1、涉及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的,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2、涉及合同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一、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是哪个

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此,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应该为被告住所地、出让方所在地人民。

当然,既然适用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有约定管辖的当然优先。

二、签订合同能否在非签订地点进行诉讼

合同可以在非签订地点诉讼。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没有协议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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