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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逾期判决书下来了,能继续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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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应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予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定。对于不适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案件,人民将告知原告采取相应的法律途径。对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再次起诉的案件,原告需申请再审。对于不得起诉的案件或重复起诉的案件,人民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可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对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起诉,人民将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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