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取房产证的,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由夫妻二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依法判决。在判决过程中,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则房产归夫妻中出价更高的一方。如果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购房人自己的名字,则房产是购房人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仍归购房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