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一审时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被宣判缓刑的,在宣判后就可以马上出来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对在押的被告人宣告缓刑的,应该在宣判后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对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被告人是当天就可以出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