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和出让费用根据土地估价、产业和市场情况等综合确定;土地划拨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依法将土地交付或无偿交付给使用者,权利不可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有特殊性,取得方式无偿且期限一般无,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需要经国家批准;土地划拨使用权收益需上交国家。
法律分析
一、土地划拨和出让的费用是多少?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二、土地划拨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
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按照相关法律,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土地费用后,使用该土地的权利就是土地划拨使用权。土地划拨使用权有两个特殊的方面,一种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土地使用者不需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第二种是权利的期限,除特殊规定,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
结语
土地划拨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依法将土地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在划拨方式下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但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殊之处在于取得方式和期限。划拨土地使用者若需用于交易,需获得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应上交国家。批准补偿安置土地费用后,使用者获得土地划拨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