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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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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至少一式四份);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身份证明;

四、转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有人声明》(同意转让);

六、《收据》(转让方填写);

七、房屋所有权证明;

八、双方填写《国内公证申请表》;

九、双方在公证员面前作《谈话笔录》;

十、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一)、协议公证协议认定书

第一步,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二)、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有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是否结婚不影响婚前财产公证。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已婚结婚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房地产证明、购车合同、等;双方制定的财产协议。双方不需要在财产协议上签字;

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申请表。需要强调的是,双方必须亲自处理,不能委托他人或单方面处理;

3、公证申请受理后,公证人将审查财产所有权证明,询问当事人订立婚前财产公证是否真实、自愿、误导或欺骗,告知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公证后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并记录上述谈话。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后,笔录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在公证文件中;

4、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财产协议。办理手续两周后,当事人可以领取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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