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征收补偿程序及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归集体,安置补助费归失地农民,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者和权利人。补偿标准为旱田每亩5.8万元,水田每亩9.9万元,菜田每亩15.6万元。征地方案由拟定并公告,经审查和批准后实施征地。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确保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分析
三十年前,人们开始开荒种地。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应该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则应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在当地予以公告。
结语
三十年前,人们开始开荒种地。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应该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则应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田征收补偿条件、程序如下: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