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以延长补充协议的形式与劳动者约定了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时长,则该协议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时长最长不可以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只有3个月到12个月的,试用期最长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2个月到48个月的,试用期最长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超过48个月的,试用期最长6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