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劳动条件和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并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障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
用人单位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如果您的情况属于以上任何一种,而原单位仍然不给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与原单位协商。您可以向原单位提出要求,说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并要求原单位尊重您的意愿,并与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如果原单位同意,那么您可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入职新单位。
向工会求助。如果原单位不愿意与您协商,或者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工会求助。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有义务帮助职工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您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并要求工会代表您与原单位进行协商或调解,并督促原单位与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工会也无法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者没有工会组织,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的行政机关,有权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原单位拒绝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督促原单位与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