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处分权(包括转让权、投资权、质押权和抛弃权)以及继承权。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拥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可以转让商标权或将商标用于投资,还可以将商标出质作为担保,最后商标可以依法继承给合法继承人。
法律分析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处分权,具体包括下列权利:
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2、投资权。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质押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4、抛弃商标权。
四、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拓展延伸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及保护措施
商标注册人拥有多项权利,包括独占使用商标的权利,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权利,以及享有商标的声誉和商誉。商标注册人还有权利要求他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保护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可以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如监测市场,及时发现侵权行为;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有效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活动,提高公众对商标权益的认知。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管理措施,商标注册人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商标注册人享有独占使用商标的权利,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权利。商标注册人还拥有商标的声誉和商誉,并有权要求他人停止侵权行为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保护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可以采取监测市场、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有效的商标管理制度和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等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管理措施,商标注册人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