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一、民法典夫妻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要看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要共同承担;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是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怎么分债务
离婚个人债务自己承担,夫妻债务由夫妻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由人民判决。夫妻离婚时,需要分割偿还的债务只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在时间上,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期间一般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一方债务符合条件的,也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负有法定义务的人负债;
5、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的债务;
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8、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生活债务离婚是否共同承担
夫妻生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