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的取保候审办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可以由其聘请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核后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将由机关执行。机关收到送交的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会将犯罪嫌疑人交由居住地的县级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机关审核后,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