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
(1)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该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的具体如下: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去办理立案后,会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二、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
6、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三、交通肇事再审程序
(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1、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2、受理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宣判
(1)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2)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二)上诉
向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1、二审审理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挥重审
2、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提出再审申请
(三)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3、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4、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5、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申请执行。向二审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