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 押 协 议 书
抵押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权人:美的XXXX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址:顺德北滘美的工业城
鉴于甲乙双方为更好的进行合作,乙方于2001年 月 至2001年 月间向甲方销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仟万圆 )的甲方各类产品,上述货物款项由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现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 为保证乙方债权安全实现,甲方以其所属房屋所有权向乙方 设定抵押担保,并于本协议签定后 日内开始办理抵押手续。 该宗房屋地点位置: 房产所有权证号: 房屋面积: 其他说明:
二、抵押物价值
上述抵押物价值以评估机构公平评估为准。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满足或清偿乙方债权的,甲方另行清偿。
三、抵押期限
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2001年 月 日至2002年
月 日止。甲方在此期间内应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清偿销售款,乙方在此期间内可按约定随时向甲方要求还款,甲方不能在期满五日内清偿的,乙方将按《担保法》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并有权向顺德区人民提起诉讼。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实行抵押权之费用及有关损害赔偿之费用。
五、甲方保证对抵押房屋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所有权可以对外设定抵押,无法律障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房屋再抵押、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如因抵押物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引起乙方损失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抵押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销售还款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如抵押期限内乙方未能有效地实现抵押权,甲方应保证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所有款项清偿完毕,乙方解除抵押。
八、 其他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颁发房产他项权证后生效。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于广东顺德签定,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抵押登记部门留存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可签定其他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及变更。
(此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乙方:美的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