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综合防治
水污染综合防治是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以防治水体污染的措施。防治措施涉及工程的与非工程的两类,主要有:①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包括节约生产废水,规定用水定额,改善生产工艺和管理制度、提高废水的重复利用率,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制定物料定额等。②发展区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统,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展污水经适当人工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和回用于工业,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条件下建立污水库等。③发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处理等技术来治理污水。
环保总局:五大措施力保水环境安全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潘岳21日在此间说,水危机将始终是的心腹之患,要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安全问题,必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水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国民经济体系。目前造成全国水污染十分严峻形势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由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大超过水环境容量。二是生态用水缺乏。目前,黄河、海河、淮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都超过50%,其中海河更是高达95%,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合理限度,严重挤占生态用水。三是水污染防治立法不够健全,处罚力度小,执法不够有力,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不高。潘岳说,治污当需“猛药”,国家将从五个方面加强水环境保护、保障水安全。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以划定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特别是要加快广大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划定工作,防治乡镇企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水源地。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各项开发活动。一级保护区内,应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和水产养殖等活动。 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严肃查处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维护和努力改善农村饮用水源的水质。加快修订《水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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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实行生态系统管理,重振生命之河。水坝建设直接关系水环境安全,流域开发规划和水坝建设都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析利弊得失,对严重影响水环境安全的项目坚决不准上。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做好水环境质量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对重大流域开发规划和重大涉水项目,要举行听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落实群众环境监督权,坚决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水污染综合防治的主要对策。
(1)水环境功能分区是进行水污染综合防治的依据
根据水环境的现行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水源保护和水污染控制的依据。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将水域控功能分为五类: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① 原则与方法
划分原则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水体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兼顾规划功能;有多种功能的水域,依最高功能划类别;统筹考虑专业用水标准要求;上下游区域间相互兼顾,适当考虑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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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功能要求;合理利用水体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考虑与陆上工业合理布局相结合;考虑对地下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实用可行,便于管理。
功能区划分方法:根据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测定量、经验分析、行政决策进行。
② 按功能区控制污染,保护水源
(i)按水域功能划定保护级别,提出控制水污染的要求。如:特殊保护水域,指国家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域,对这类水域不得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单位由地方环境部门从严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而重点保护水域,则是指GB3838-2002规定的Ⅲ类水域,对排入本水域的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
(ii)按功能区实行总量控制。所谓总量控制是指为了保持某环境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值,所能容许的某种污染的最大排放量。所以,水环境功能区划是实施水污染总量控制的依据。
(2)制定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① 主要内容与工作步骤
(i)在水环境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分析确定水环境的主要问题。
(ii)水污染控制单元的划分。根据水环境问题分析结论,考虑行政区划、水域特征、污染源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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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将源所在区域与受纳水域划分为一个个水污染控制单元。
(iii)提出环境目标,进行可达性论证。全国四次会议明确提出了跨世纪的环境保护战略目标,这是提出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的依据。环境目标要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各分项具体目标。对环境目标要进行可达性论证。
(iv)确定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以及削减比例分配方案。
(v)制定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vi)实施规划的支持和保证。包括:资金来源分析,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建议方案,以及必要的技术支持等。
② 制定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必须坚持的几项原则
(i)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利于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ii)以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为核心,着眼于全过程控制。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行清洁生产,把污染消除在经济再生产过程中。
(iii)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iv)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对规划方案要进行系统分析,达到整体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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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主要污染源逐步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过渡
实践证明,在推行这项制度时,一定要结合中国目前的技术水平与管理,遵循下列5点要求。
① 从实际出发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当排放污染物的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尚难确定时,可根据国家环保局1995年12月提出的总量控制方案所确定的原则,以1995年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作为一个目标总量,按所在地区的实际技术经济水平,确定削减比例,分配到主要污染源。
② 选好发证对象。发放许可证的对象主要是本地区的污染大户,一个城市抓十几户或几十户即可。要经污染源调查评价,选好控制重点。如安阳市提出:抓好2、5、8,控制了8、9,即分批抓20个、50个、80个污染大户,可控制本市水污染负荷的70%、80%、90%。
③ 控制污水总量。因地制宜进行计量,控制污水总量。
④ 强化发证后的环境监督管理。
⑤ 重视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水平。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但也应注意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如排污指标有偿转让、排污权交易等。
(4)乡镇企业的水污染综合防治对策
乡镇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量1997年虽然只有39亿吨,约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7.2%,但乡镇企业分布广、与农业生态系统交错在一起,对耕地和河流的支流(或河网)已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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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尽快进行综合防治。
首先,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使污染型行业所占比例降至15%以下,到2000年,全部取缔坑式焦炉;全部淘汰开放式炼磺炉;水泥生产不准新建蛋窑、土立窑和2万吨以下的机立窑;淘汰制浆规模30吨/日以下的小造纸厂等。
其二,乡镇企业要合理布局,与农业生态系统组合成良性循环的复合生态系统。
其三,对小电镀、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等要严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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