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强化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生产工作人员。
第三条 培训办法:职工所在车间及班组负责本班组职工的日常岗位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并进行不定期考核抽查。 第四条 岗位培训内容。
1、职工应具备的本岗位作业技能。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等。 2、职工本岗位工作流程等。 3、岗位设备安全工作规程。
4、岗位所有工作技术文件、技术规程,重要技术参数。 第五条 岗位培训方式。 1、讲解。
2、实际操作、示范。 3、经验交流。 第六条 考核要求。
1、为促进职工岗位技能的不断提升,职工所在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岗位应知应会培训,使所有职工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
2、职工通过学习和培训,应达到能熟练使用本岗位所有生产设备,了解设备的性能和基本结构,能完成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对本岗
位生产工作流程、重要工作技术参数清楚,对本岗位出现的设备故障问题能做到原因分析透彻,并提出有效改进措施。
3、培训考核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严格组织,考试内容和效果评估要切实有效。
4、为加大考核力度,厂人力资源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考核形式对职工岗位技能进行考核,抽查考核采取口试或笔试形式,凡抽查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期间待遇按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凡连续2次抽查考核不及格或连续2次离岗培训不合格的职工,将调离所在岗位另行安排,同时岗位津贴取消; 第七条 组织管理。
1、职工所在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职工培训工作。 2、职工所在单位每年应制定详细的岗位培训计划和时间安排,并报厂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3、职工岗位培训工作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按计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所需经费支持。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